基建规划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主管全院基建规划、维修工作、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依规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年度基建、维修、绿化计划及经费预算。
四、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负责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签定工作。
五、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竣工工程的审核结算工作。
六、负责全院后勤维修项目和校园绿化项目的立项、工程监管、工程验收及审核结算等工作。
七、负责对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托管项目的监管及托管经费的核算拨付工作。
九、负责后勤年度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完善基建、维修、绿化管理档案,包括各类文书、规划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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